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或委托他人)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
4. 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无需单独出具)。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三)老考生报名
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也不必关注网报系统中“资格审查(初审)”栏内容,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8日9:00-7月3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6月18日9:00-7月8日16:00。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10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 5790。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考生也可直接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苏力、郑蕾;联系电话:(010)68001429、68001446(传真);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院1号楼六层西;邮编:100044。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文件的规定,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