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联系电话:8526601、8526609。
(六)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网址:http://www.gdda.com.cn。
附件: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