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函(2013)602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 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为依据,考试科目: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药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㈡、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考试全部为客观题。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㈠、㈡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㈠、㈡的考试。
考试定于10月19日、20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10月19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㈡
10月20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