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药事管理法规 | (三十一)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 | 说明书主要内容书写要求 | 药品名称、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贮藏、包装的书写要求 | ||
(三十二)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 | 说明书主要内容书写要求 | 药品名称、功能主治/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贮藏、包装的书写要求 | |||
(三十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 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 | (1)定点零售药店和处方外配的界定 (2)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 (3)药品零售药店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4)外配处方管理 | |||
(三十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管理 | (1)确定《药品目录》品种的原则 (2)纳入《药品目录》药品的条件及不能纳入的范围 (3)《药品目录》的分类、制定及调整 (4)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费用的支付原则 | |||
(三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1.广告准则 | (1)广告不得含有的情形和内容 (2)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的内容 (3)药品广告内容的要求 (4)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 | |||
2.广告的审查 | 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审查的规定 | ||||
3.法律责任 | 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法律责任 | ||||
(三十六)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 审查和发布管理 | (1)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 (2)药品广告内容的要求 (3)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发布的不同要求 (4)药品广告中有关功能疗效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 |||
(三十七)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 1.药品广告的申请 | (1)药品广告的界定 (2)申请人的资格 (3)应提交的资料 (4)异地发布药品广告的要求 | |||
2.药品广告申请的受理与审查 | (1)审查依据 (2)不予受理的情形 (3)异地发布药品广告的审查处理 (4)对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的要求 | ||||
二、药事管理法规 | (三十八)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 3.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 (1)格式和有效期 (2)注销的情形 | ||
4.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 (1)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监督管理机关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3)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 ||||
5.违法药品广告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 (1)对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2)对任意扩大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的强制措施 (3)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广告审批的处罚措施 (4)对异地发布药品广告未办理备案的处罚 (5)对未经审批发布的药品广告的处罚 | ||||
(三十九)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的主要规定 |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界定及分类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3)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及标注 (4)发布药品广告的规定 (5)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信息服务的法律责任 (6)未在网站主页显著标注资格证书的法律责任 | |||
(四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1.总则 |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的原则 | |||
2.消费者的权利 | 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 ||||
3.经营者的义务 | 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 ||||
(四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1.总则 | (1)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的原则 (2)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 |||
2.不正当竞争行为 | 欺诈性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的认定 | ||||
(四十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 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 | (1)商业贿赂、回扣、折扣的界定 (2)以行贿、受贿论处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