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25号)精神,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
考生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7月2日9∶00至7月16日16∶00。考生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考生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济宁”为报考考区。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县市区考生持《资格考试报名表》等有关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邹城、兖矿、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区、太白湖新区人社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各报名点在《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照片处盖章。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4年7月4日9:00至2014年7月18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厦702房间)现场审核,咨询电话:2967978。市直部门的考生经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持《资格考试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到人才大厦(702)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已缴费”即报名成功。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要求,免收考务费。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从业年限证明。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4年10月14日9:00至19日16:00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审核时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其他事宜详见:2014年山东省执业药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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