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1.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
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2014年6月16日—7月3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考生于2014年10月14—17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4年10月20—24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原劳动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一)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对2014年度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大纲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报考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分别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和2014年3月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文件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
(二)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订购教材。
(三)教材领取时间约为2014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连云港人事考试网通知。教材领取地址: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311室(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原人事局)。
(四)具体培训事宜见附件。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2014年江苏执业药师(中药师)考试考前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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