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石家庄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按隶属关系由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7月13日至7月17日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槐安西路48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工作单位隶属于县(市)、区的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称管理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尔后由各县(市)、区统一汇总后,于7月13日至15日到市人事考试局办理报名资格审查。
2、工作单位隶属于中直、省直、市直单位的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尔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后,于7月15日至17日到市人事考试局办理报名资格审查。
3、社会民营医药行业的报考人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报名资格审查。
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应交验的证件材料:
①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制式”证明、学历验证报告(详见附件),并将上述材料的报名表放在首页装订成册。
②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除按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交从报名网站下载后手工填写的《部分科目免试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含聘任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要求全部报名资料装订一式2份。
有关“学历验证报告”,报考人员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不便查验的学历,应提交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档案复印件。适应报名资格审查由靠工作经验研判证件真伪向利用科技手段依法治考管理转变的改革要求。
上述需提交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留存的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所有报考材料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单位审核盖章人签名。
详情请查看: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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