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和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要求各地州考试中心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应参考《关于转发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新人考函〔2015〕22号)相关说明。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地州在资格审查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2、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缴费,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9日上午10:00时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8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2:00时缴费截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注册时须绑定本人手机号,网站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只要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和“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要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可下载(网址:www.cpta.com.cn)。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