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5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2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2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15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二、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 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 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进入此次考试的报名入口,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按照属地化管理方式,在规定的资格审核及确认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及确认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缴费办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7月20日- 8月9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8月3日-10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各师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
五、 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 准考证打印
考前15天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兵团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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