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组织
此项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支付报名方式。具体事宜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7月15日—8月1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31日—8月4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
网上支付时间:2016年7月15日—8月5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85835215。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85811913。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5)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站、药品生产企业等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参保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6)从事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业人员上岗证或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开具工作证明的单位应对其所报考人员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市药监局备案。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老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6年10月7—13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连云港人事考试网www.lygkszx.com打印准考证。
2.发票领取:如需开具发票,可持本人身份证于考后一个月之内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特此通知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
全国执业药师报名网站统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分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后,执业药师现场审核时间、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医学全在线药师频道将汇总全国各地通知,供考生查看:
全国各省市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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