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石人考发〔2017)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7]2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方式调整
(一)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要求,今年起,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做如下调整:凡2015年或2016年在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完成报名,无须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二)严把报名“入口关”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对需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学历、工作单位涉假骗考或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同时,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抽验、走访用人单位等形式,做好免申报人员报名资格复审“回头看”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人社局社保、养老保险、信息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本市的社保(卡)数据、养老保险缴费数据等有关数据系统网报期间实时比对或报名结束后将省局反馈报名数据批量比对等手段进行报名属地化校验,对工作单位或户籍信息不符的报考人员进行认真核查,不符合属地化原则且无合理解释的取消考试资格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涉及造假骗考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免审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报名。
(二)需审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方式报名。
具体方法如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至8月2日17时30分。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选择相应报名入口。未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名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2、资格审核
需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为8月2日至4日,地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槐安西路48号)。
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应当遵守自律原则,提交的报名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必要的核实把关后盖章;市属各县(市)的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盖章后,先当地政府人社局职改办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而后集中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需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
(2)《免试表》一式2份(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信息、贴照片);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5)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证明一式2份 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报考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报名表、免试表及各种证件的复印件需准备两套并分别装订成册。
3、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免审报考人员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需审报考人员,待考试管理机构扫码报名信息确认后,请适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7时30分。
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1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如需开具发票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准考证打印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0月14、1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是: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报考人员自10月6日至12日,可登录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