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7年10月9日 9:00-10月13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市考试办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药学、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市考试办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发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电话:0768-2130159)提交复核资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1)。
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考生自愿选择:
(一)现场领取:考生留意我局网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领证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办领取合格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成绩通知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邮寄获取:考生提交复核材料同时在市考试办与邮局签订邮寄协议(清楚填写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详细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递考试合格证书。
收费标准为:市区(湘桥区、枫溪区)12元;潮安区、饶平县15元;省内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项
考试报名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查询考务文件。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4.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6. 代办委托书
7.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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