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县市区考生持有关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邹城、兖矿、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办理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初审);市直部门(济宁市直部门、高等院校、大企业、省直驻济宁市区单位等《济宁市人事考试单位代码表》上有单位代码的部门单位)的考生到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各报名点(主管部门)在报名表考生照片处盖章。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8月7日9∶00至2017年8月11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太白湖区京杭路16号济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二楼人事考试报名5号6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2967978。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考生需于8月11日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并缴费”即确认成功。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加盖存档单位(需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印章;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提供);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三)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8月9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4:05。考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办理合格证书时使用。
(六)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本次考试免收考务费。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各位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并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八、考风考纪
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作答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宣传力度,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引导广大考生诚信应考,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和雷同检测提醒,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核实考生的报考信息。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及省驻济有关部门(单位)、各大连锁药店要加强所属报考人员的管理,积极倡议诚信考试,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的,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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