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西药师《答疑周刊》第40期
问题索引:
1.【问题】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级、采猎、出口管理是怎样的?
2.【问题】申请中药品种保护条件分别是什么?各级的保护期限分别是多长时间?
3.【问题】《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如题,如何解答?
具体解答:
1.【问题】关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级、采猎、出口管理有哪些重要考点?
【解答】关于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首先要知道实施三级管理,然后区分每一级的概念。关于采猎、出口管理,一级保护物种是禁止采猎、不得出口,二、三级保护物种是一样的,一块记忆就可以。
2.【问题】申请中药品种保护条件分别是什么?各级的保护期分别是多长时间?
【解答】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分为一级和二级进行管理。
(1)申请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分别为30年、20年、10年
(2)申请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上述一级保护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为7年。
3.【问题】《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如题,如何解答?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不可以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是
A.天然药物提取物
B.天然药物提取制剂
C.中药人工制品
D.已申请专利的中药制剂
【解答】本题选D,《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品。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除外。
想获取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医学全在线网-执业药师频道;还可关注我们的微信医学全在线官方微信。
执业药师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