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眉山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通知已正式公布。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理解,边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2014〕107号)、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8〕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2、资质审查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8月21日(工作日期间)
2018年7月21日至8月22日3、缴费时间及金额:;每科61元
4、现场打印发票时间: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8年10月13-14日。具体安排如下:
十月十三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专业知识(中药)(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专业知识(中药)(二)
十月十四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均包括四个考试科目。药学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医药考试科目包括:中医药专业知识(一)、中医药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医药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是药学和中医学的共同考试科目。参加4门科目考试(统考水平)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参加两科考试(水平免试两科)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安排在2018年7月20日至8月20日,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2018年7月20日至8月21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安排在2018年7月21日至8月22日,现场发票打印时间安排在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在2018年10月8日至10月8日。
(二)报名程序
1.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注意事项,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时应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根据网上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者近期免冠照片(白底、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图、证书等。上传时请谨慎使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2014〕107号)执行。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按《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2015〕31号)执行。相关资格考试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查询。
考生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原则上,申请人只能在其目前的工作地点或住所进行登记。报考人员网上填写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成功后,打印自己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持学历(职务)证书、身份证、药学(中药学)工作年限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所在市(州)药品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在四川第一次报名的老考生,按新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合格的审核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报名表》进行核对整理,并发送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备查。对于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考试部门必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查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28-86745199。各市(州)人员。
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人事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且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1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的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可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四、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执行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考试机构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导致答卷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时应防止误填误涂和让他人代填代涂,并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