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开始陆续领取,以下是官方发布的领取通知,请考生查看!
关于发放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出版等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的通知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出版等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将于近期开始发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经济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一)邮寄领取
为方便考生领取纸质证书,考生可选择邮寄服务方式领取证书。
1.邮寄申请时间
考生请于2022年3月9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特别提示:近期发放证书数量较多,为确保证书安全,将分批次发放,请耐心等待。
2.邮寄领取流程
(1)考生在受理时间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2)考生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3)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具体填写内容见附件8)。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4)邮政客服咨询电话:13342433519。
(二)现场领取
1.办理时间:2022年3月16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请从办公楼正门进入)。
乘车路线:216路、252路、324路、399路、328路、255路、295路、271路、249路、281路、243路、263路、沈抚城际巴士、282路、288路、铁西新区一线、262路)。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按邮寄领取方式办理。
5.请现场领取人员按办公楼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履行登记手续,有序进入办公场所。
三、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处理。
(二)各市考区证书领取请咨询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中“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三)省直考区证书相关业务咨询电话:12333-0
附件:
5.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
备注:通知原文及名单内容请到官网查看,查看流程为: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ksy/index.html)——首页——考试动态——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信息——找到“关于发放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出版等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的通知”——查看通知原文。
8.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样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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