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考场规则与答题卡填涂指导
一、考场规则
1. 考生应于考前十五分钟,凭《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医学综合笔试考场。
2. 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钢笔、橡皮)外,不得携带任何其他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 考生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4. 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 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到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须安排考生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6.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区、考点和填涂准考证号等规定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作废。
监考员未宣布“打开试卷”前,考生不得阅读试卷;监考员宣布 “打开试卷”试卷后,考生应首先检查试卷有无缺页和印刷问题,如有这些问题,应向监考员申请更换,一旦考试开始后,不得申请更换试卷。
7. 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文字部分,用2B铅笔填涂机读信息点;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题卡无效。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试卷、答题卡损坏的不予更换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
8. 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或答题卡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询问须使用汉语语言。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9.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10.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11. 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答题卡或试题答案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别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核验回收,监考员收回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字确认,待监考员宣布可以离场后考生方可离场。
注: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将依据修改后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答题卡填涂指导
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考生一律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印制的标准答题卡。试卷中的全部试题,都必须严格按要求填涂答题卡,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与试卷类型是否一致(试卷左上角和答题卡右上角),要检查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不一致或破损、污迹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更换。因考生不按规定要求填涂答题卡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一)填涂工具
1、2B铅笔:最好准备二支以上,用于填涂数字和信息点(准考证号、考试单元、试卷类型、答题信息点)。
2、钢笔或圆珠笔:兰色或黑色,用于在答题卡上填写汉字(姓名、报考类别名称、考区、考点、工作单位),注意,这些栏目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
3、软橡皮:用于擦涂需修改的铅笔印迹。
(二)信息点填涂说明
1.考生基本信息填写:考生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用汉字填写姓名、报考类别代码、考区、考点、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代码代表考生的报考级别和专业,填写后请认真核对与准考证上印有的报考类别及代码是否一致。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2.准考证号的填涂:准考证号由十四位数字组成。先用钢笔或圆珠笔将准考证号从左到右依次填写在“准考证号” 下面的14个小方格里,一格一数。不能有空格,也不能填在方格外面。然后再用2B铅笔将每个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铅笔涂黑。并与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进行核对。
3.考试单元的填涂:考试单元用来表示不同的考试时间,在答题卡的“考试单元”一栏内有可供选择和填涂的四个考试单元。第一天上午的考试为“第一单元”,下午的考试为“第二单元”;第二天上午的考试为“第三单元”,下午的考试为“第四单元”。请用铅笔将相应考试单元右边的小长方框涂黑。每张答题卡只能填涂一个考试单元。
4. 试卷类型的填涂:检查试卷左上角标识的字母与答题卡右上角上标识的字母是否一致;如一致,将试卷类型相应字母右方的小长方框涂黑。
5. 答题信息点的填涂:考试正式开始后,认真阅读试题,选择正确答案。在答题卡上找到所答试题对应的题号,将所选正确选项对应的字母信息点涂黑。
(三)填涂方法
1、铅笔的黑色印迹应全部盖住信息点。禁止在信息点上打勾、画圈、打叉、划线、点点等非规范填涂,禁止铅笔印迹填涂在信息点框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