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解释与报告
一、考试分数的解释
医学综合笔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医学综合笔试只报告原始分。考生得到的考试分数是正确回答卷面试题的总分。
二、考试分数的报告
医学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考试分数以成绩单的形式寄到各考区办公室。考生可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考试报名所在地)领取考试成绩单,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网页上(http\\: www.med126.com/wsj/)查询考试分数。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单为准。
三、关于核查答题卡
全部试题均采用标准化程序和计算机阅卷评分,不存在主观阅卷误差,通过核查答题卡以改变考试分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以往查卡核分也未发现任何与报告分数不符的情况,因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今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核卡查分申请。
因未按规定填涂答题卡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成绩单
考试成绩单是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向考生报告考试分数的唯一正式文件。也是考生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存。如成绩单印刷错误或姓名、考试类别等打印有误时,可向考点办公室提出重新打印的书面申请,经考点、考区核查确属打印(印刷)有误时,按规定程序重新发放成绩单。考试成绩单手写、复印均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