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申请表(按要求贴好应交的复印件,其中1份贴上相片)一式2份,填写齐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复印件清晰、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不收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证书外壳要去掉)及复印件(必须经执业机构人事部门确认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同底版小二寸相片4张(符合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的要求)。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者还应提供执业助理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1998.6.26)具有高等医学专科学历,并已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称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2年以上考核合格者,提供聘书及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具有中专学历,并已转正,取得医士职称连续工人作5年以上,提供聘书及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考生提供的各种复印件必须清晰,其中考生学历必须由执业机构人事部门确认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或报名材料提供不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