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一、《试用期考核证明》必须盖试用机构单位公章吗?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注册和报名填写的《医师资格申请表》里面工作单位必须填写吗?没有单位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报名考生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所以《试用期考核证明》必须盖公章。考生从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的《医师资格申请表》里所填写的工作单位必须为本人现在所在的工作单位,必须为正式在编人员。另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分类说明):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持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在编证明或落编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科公章。
2、国有企业单位在编人员,持国有企业卫生技术人员在编证明或本人行政关系介绍信复印件,加盖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公章。
3、没有单位的未就业人员加盖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档案存放部门公章。[如: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公章(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没有单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到具备档案存放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按规定应到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人事代理业务办理在报名现场的一楼进行。)人事代理后,由本中心工作人员出具人事代理证明,并加盖“枣庄人才市场卫生人才分市场”公章后,方可进行报名。
(3) 民营医疗机构人员、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根据枣庄市《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枣庄市《关于卫生单位非在编用工管理暂行规定》,必须到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由本中心工作人员出具人事代理证明,并加盖“枣庄人才市场卫生人才分市场”公章后,方可进行报名。
无单位、通过关系盖章作为在职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什么叫人事代理?进行人事代理有什么好处?
人事代理是指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的人事业务。人事代理制度实行人、档分离的管理方法,用人单位只负责对人才的使用,档案、行政关系由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即社会化管理)。 通俗的讲,就是进行人事代理后,被代理人以后职称晋升,报名考试等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盖章,人事代理机构就相当于单位的人事科。
三、 报名考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民营医疗机构人员、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在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程序为:
*个人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一)提交材料:
1、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应提供报到证、人事档案等材料;
2、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就业派遣介绍信、毕业生人事档案等材料;
3、在职流动或待业个人应提供辞职、解聘、待业有关证件,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
(二)填写《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单位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一)委托单位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员工聘用(劳动)合同和委托代理人的人事档案;
(二)填写《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人事代理业务服务内容有:
1、保管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负责代理人员的身份认定、工龄工资、档案工资调整,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等;
2、负责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试聘期管理、聘干和转正定级;
3、办理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的审查和申报;
4、为代理单位和个人承办全国计算机考试、继续教育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考取、职称外语考试及职称评定等工作;
5、办理代理人员的户口及户籍管理;
6、协助办理代理人员的退休手续;
7、接转和管理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
8、代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引进、推荐和招聘服务;
9、 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10、办理代理人员出国、出境政审等手续;
11、单位和个人要求代理的其他服务项目。
*办理地点:
(1)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地址:枣庄市卫生局,新城嘉汇大厦8楼,文印室,
联系电话:3692597 联系人:刘老师
(2)为方便报名考生前来办理人事代理业务,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在报名期间安排专门人员在报名点进行现场办理,考生可前来审核确认,进行人事代理业务的办理。
凡是在本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报名考生,代理后,请保存好人事代理发票及签定的人事代理协议书,人事代理效力一直到考试成绩合格为止。(举例:某某某同志09年在本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并报名参加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合格,下一年(2010年)再报名时,凭人事代理发票和协议书,无须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最后直至成绩合格为止)。
四、对于考生本人的学历和毕业学校以及专业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具体请详细阅读“医师资格考试文件汇编”里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里面有具体规定。
五、年度考核表该如何提供?没有年度考核表怎么办?
年度考核表一般应在本人的档案中,一般在每年度的年底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考核一次,一年度一张。提取此表可与本人档案所在的档案管理部门联系。例如:需要三年的年度考核表,需复印近三年的(2006、2007、2008年度)共三张,并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章。如果没有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表达不到报名规定里所规定的相应的年数,有单位的考生请及时与单位人力资源部联系,没有单位的考生在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人事代理后,可由本中心出具年度考核表,由考生本人自行填写相关内容。
六、其它问题
1、连续两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今年要参加考前培训吗?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第十七条:“试用机构出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考试需提供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六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举例说明:某某同志,07年和08年连续2年参加了执业医师资格的考试,成绩均未合格。那么09年在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同时,须要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由培训机构出具培训证明,方能报考本次考试。请此类考生在3月23日之前抓紧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参加培训,否则将被取消报名资格。具体报名地址请详见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医师考试考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枣卫医字[2009]11号)说明:凡是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将由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免费赠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辅导用书一套。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与考生本人所使用的姓名不符的,是学校过错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并注明原因.是考生本人后来改名字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证明这两个名字为同一人,并贴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章户籍章。
3 、新一代身份证正在办理尚未下发。能否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答:如果第二代身份证正在办理,可以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和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必须是同一证件。另需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4. 问:户籍与工作单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应该在什么地区参加报名?
答: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5.问:2008年参加了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了实践技能考试,但是医学综合笔试未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成绩能否带入到2009年?
答:不能,所有申请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
6.问: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如何对学历及行医资历进行认证?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可申请大陆医师资格: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五年;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目前正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相关认定条件及办法同时对香港、澳门地区医师适用。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大陆医师资格考试:在台湾地区取得合法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在台湾地区未取得合法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当在大陆三级医院或台湾地区的医院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方可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数线和收费标准与报考同类别的大陆考生相同,其《医师执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报名中出现的问题
1.问:我的登录密码遗失了,如何找回?
答:如果个人密码遗忘,凭个人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 答案,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点击网页左上方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在右侧"考生登陆"栏下方“找回密码”查询个人密码。
2.问:我在填写毕业证件编号时报错,如何处理?
答:毕业证件编号指考生毕业证书上的统一编号,不足17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写;且证件编号必须输入数字。对“硕博连读”或“师承类”考生,“毕业证书编号”不必填写。
3.问:“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月”和“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如何填写?
答:只有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并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填写“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月”(即《医师资格证书》中的发证年月)和“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即《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注册登记号码),其他考生不必填写。
4.问:是否需要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照片?
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个人照片。 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
5.问:毕业证书上有两个号码,一个是证书序列号(8位),还有一个电子注册号(18位),请问应该填写哪个作为证书编号呢?
答:网上报名时,毕业证书编号要求用电子注册号填写。
6.问:“工作单位名称”和“工作单位机构代码”如何填写?
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工作单位名称可采用模糊查询的功能获得,首先需要选择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划,然后在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工作单位名称中的关键字(如“医院”、“保健院”等),点击信息栏右侧的按钮,如果能在列表中找到,点击相应的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名称和工作单位机构代码即会自动填入相应的内容框内;如果所要填写的单位在列表中没有,就需要到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医院办公室或档案室)查找获得,然后手工录入工作单位名称及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号,代码由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组成,不能输入特殊字符,如“-”等,并且注意要采用半角方式输入数字和字母。
7.问:报名时为什么在证件编号一栏录入身份证号后,却提示不是有效身份证号码呢?
答:在今年的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身份证号采用了由公安部提供的身份证号校验规则,如果提示错误,需要去发证公安局确认是否有误。
8.问:申请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姓名中有字库中找不到的字时,如何处理?
答: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先用“?
”代替字库中没有的字,并在现场审核时向考点书面写明本人姓名,由考点、考区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9.问: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中“工作单位机构代码”是指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组织机构代码”还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答:一般填写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组织机构代码”,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可以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10. 问:毕业学校没有院校合并以前的名字,是选择合并后的名字还是自行录入合并前的学校名?
答:选择合并后的学校名。
11. 问:在填报网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信息时,系统提供的毕业专业选项是“临床医学(儿科医学、精神病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但是毕业专业是“临床医学”,该如何填写?
答:网上报名系统中毕业专业一栏显示的内容,表示的是广义上的“临床医学”,括号中的内容是对部分开设儿科医学、精神病学专业或其他临床医学类别的学校,因为学生毕业拿到的是儿科医学、精神病学专业学位,作为对代码的标准化工作,将这些专业也列在临床医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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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报名信息修改
1.问:如果我的报名信息有误,请问如何修改?
答:如需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注:只能在此期间可以在网上修改本人的报名信息),再次登录填写姓名、证件编号和密码、选择证件类型,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修改个人报名信息,修改完本人报名信息后,需重新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