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单位、广大考生:
现就领取2009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和缴纳考试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发放时间在6月19日--6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发放地点:东区长江路70号,中山市卫生局一楼医教科。
三、发放要求:医疗单位统一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证明,考生凭身份证前来领取。
四、收费标准:报考执业医师:280元;报考执业助理医师:190元。
五、收费流程:卫生局医教科开具缴费通知单→银行缴费(工行、建行、农行任何一间)→凭收费发票领取准考证。
中山市卫生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