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
2009年前具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和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在
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补充规定: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报考资格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临床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专业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其他专业的按本人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www.med126.com(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原有执业类别与报考类别相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4)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取得的医学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5)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2005年12月31日后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请各县(市)各单位严格按照报名规定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予受理。
2010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全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