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200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已由省厅下发,请各单位即日起到县卫生局医政科领取。为做好2009年度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现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如下事项:
一、医师执业注册的人员为2009年度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拟在医疗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参加医师执业注册的人员于3月23日(星期二)上午7时45分空腹到县一院门诊四楼健康体检中心,领取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并贴好照片后,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自带,不另发通知。
三、请各单位分管医师注册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人员,县卫生局领取《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医师资格证书》。www.med126.com
四、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注册材料于3月31日前上交至县卫生局医政科,提交材料如下:
1、需提交本人小二寸免冠彩照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审核表上;
2、需提交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贴照片一页、姓名一页,二页复印在同一张纸面上);
4、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申请人在领取执业证书时,还应上交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7、以上提交的材料一律用A4纸。
嘉善县卫生局医政科
201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