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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文成县卫生局 更新:2010/3/24 字体:

关于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中心防保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事业单位门诊部: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0〕7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报名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我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确认时间定于3天(3月29日~31日),希各考生相互转告,逾期恕不办理。确认地点:文成县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67861449。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及排列顺序为
1、确认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必须都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为户籍证明则放在确认表后)
3、报名表
4、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单位及报考类别,粘贴在复身份证的A4纸的左下角)
5、毕业证书原件(内芯)及复印件二张,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复印件
  6、学历查询结果复印件(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自行查询打印)
7、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已经取得助理医师报考医师者)
8、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www.med126.com
三、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由考生所在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除外)出具,乡镇卫生院、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除本医疗机构意见外,还要到所在地的中心防保站签署意见,各机构不得为非本机构在岗职工出具证明。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四、个体医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其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由县卫生局出具;村卫生室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其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由辖区内中心防保站出具。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中无资格人员不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具体的报名条件和学历依据参见《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2号规定。各单位应及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心防保站负责通知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人员。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1〕125号函所定标准执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120元/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费120元/人,医学综合笔试费医师130元、助理医师120元。


附件:

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温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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