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
考生需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单位、报考类别、级别,并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一份贴于档案袋封面;一份由单位或县市区卫生局工作人员收集留存,待现场采集照片时带至考点);
2、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场采集照片时由考生本人提交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网上下载并打印《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贴于两张申请表上)。
7、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者,不需提交以上材料中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提交考生本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以上复印件及打印材料均用A4纸,并将复印件按照毕业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www.med126.com
8、在个体诊所申报的考生,还需提交指导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要求指导医师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中“备注”栏签名。
9、具有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学历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须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临床工作实践的证明(见附件7)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10、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在两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并且按照报考级别、类别分类,分别进行编号,如:110001,210001,120001。无签名、盖章及编号的考生材料视为报名点审核不通过,考点不予受理。
11、各单位到市局统一报送材料时还需提交与报名材料顺序相对应的《报名考生花名册》(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需用EXCEL程序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