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数码照片两张;
(五)试用单位出具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2、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或师承人员的《师承合同》和《出师资格证明书》;或确有专长人员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确有专长证明。
(八)市社会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医务室(所)还必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费用www.med126.com
(一)实践技能考试
1、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160元/人。
2、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130元/人。
3、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160元/人。
4、中医、中西医结合、壮医执业(助理)医师 160元/人。
5、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中医(壮医)执业(助理)医师130元/人。
(二)医学综合笔试
1、执业医师 160元/人。
2、执业助理医师 150元/人。
六、要求和说明
(一)加强领导,严把资格审核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把好准入关,严防利用虚假学历证明混入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队伍。
(二)加强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审核。市属六县(区)各乡镇的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证明,由县(区)卫生局出具;市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务室的从业人员的证明,由本单位出具,并附主管部门意见;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证明,由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