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办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时间:2010年3月31日至4月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
地点: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1层)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明;
2、毕业证书;
3、医师资格证书;
4、医师执业证书。
(二)报考材料整理顺序及注意事项
须按照下述顺序对报考材料进行整理,否则不予受理。
1、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与其他所有报考材料用订书机装订,另一份用回形针与其他材料别一起)。
2、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若考生试用期内历经多个试用机构,则须由各个试用机构出具相应时期的试用期表现情况;中医专业,除却师承中医人员外,试用机构仅能为具有设置中医科的医疗机构,若试用机构为中医诊所,则该诊所内必须具有中医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带教人员);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使用第二学历作为报考依据的,其第一、第二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均须提供)
5、电子学历证明(外省本〈专〉科院校考生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下载,须连同网页整个打印〈见附件1〉,同时须在证明右上角写上1个未使用的学历验证码),或考生生源地教委的招生名单(外省中专院校考生提供);www.med126.com
6、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正、副本均可,但必须使用A4纸张复印,且加盖单位公章;在医师法颁布之前〈即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个体开业医,应提供《个体开业医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或存根。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应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当时的批准文件,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加盖卫生局印章,分管局长、经办人签字后供考点、考区审核);
9、小2寸黑白照片2张(照片背后必须写明单位、姓名、报考级别及专业,而后用固体胶粘贴至A4白纸上)
(三)必须由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报考人员材料,每位考生的材料均须使用档案袋整理装袋并写明考生姓名、单位、报考级别、报考类别后,方可至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确认事项;区卫生局不受理个人报考。
附件:
1、学历证明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