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考生:
2009年医师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或考生本人及时领取。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2010年6月4日至13日(其间5日、6日休息),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30分,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明湖西路西首,市卫生局旧址)报名大厅。
二、领取要求:单位统一组织领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考生准考证;考生本人领取应出示准考证;由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请点击准考证号查询链接查询准考证号并出示本人身份证领取。
三、现役军人考生请与部队有关部门联系办理医师资格证书。
四、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后请尽快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超过两年)需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
咨询电话:86102706
准考证号查询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