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我省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针对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单独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
二、试点条件
乡镇卫生院中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且通过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招募、定向培养等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的,可以按照我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三、有关要求
(一)要对本地区乡镇卫生院中人力资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在岗行医人员的情况,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要的乡镇卫生院数量、所占比例等。
(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并与医师资格考试安徽省考区办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做好宣传、报名、考试组织等工作。
试点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考区办反映。
医师资格考试安徽省考区办联系人:张谅、冯亦雨
联系电话:0551-2242908,
传 真:,0551-2242987
电子邮箱:ahwsz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