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1、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卫医发〔2006〕125号)、《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等文件要求。
2、报考中医类别(藏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须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中规定的相关要求。www.med126.com
3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应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
4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的考生是现役军人的,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地方人员或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的聘用人员无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早9时—3月30日晚24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将不予补报。
重要提示:请考生确保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编码、毕业专业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考生的主要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
2、现场审核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0日。考生现场提交报名相关资料,省卫生厅医考办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
3、各县市所属考生将报名资料统一提交至所属县市卫生局,州直及其他考生将报名资料提交至州卫生局医政科。
4、现场审核须提交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须提交本人户籍证明(带照片)。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www.med126.com
④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⑤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附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下载)
2011年医师考试报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