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申请表打印后内容一定要认真核对,尤其是考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确认后签字。
二、未在网上报名到现场补报者,须提供电子版
照片上传(照片规格见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要求),其他材料同前。
三、今年卫生部对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作了较大调整,我县以执行上级规定为主,涉及到一些专业无法报名的考生,请及时转岗。
若现在属于边缘文凭的考生,请抓紧考出,否则何时政策调整将被淘汰掉。
四、在我县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大专、本科考生,尽可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查询证明(网页打印下来)。
五、为严肃报考纪律,坚决杜绝虚假文凭骗取报名资格,现再次重申如下:若报名过程中一旦发现假文凭报考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若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也一并注销,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及试用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六、实践考试准
考证于6月下旬发放,届时考生自行到县办.证中心卫生窗口直接领取,具体时间请关注:宁海卫生网站。
七、关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说明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指文凭上的发证日期;
申请级别:分《执业助理医师》和《
执业医师》二种(考生只选一种);
申请类别:1、临床执业医师(代码11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10)
2、口腔执业医师(代码12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20)
3、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代码13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30)
4、中医执业医师(代码140)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40)
5、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代码15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50)
试用期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地址及执业登记号码,必须规范填写;
试用时间:必须填写在2010年8月31日前;
试用岗位类别:与报考申请类别相同;
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可用优秀或良好描述;
试用期满一年考核情况:必须填写合格,并由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此证明适用于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或者本科生直接报考执业医师者)
八、《2-5年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说明
工作截止时间填写2010年12月31日,工作年份实足计算,中专文凭的执业助理报考执业医师者工作必须满五年,大专文凭的执业助理报考执业医师者工作必须满二年;
岗位:指的是申请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五大类,类同第九条描述);(此证明适用于执业助理报考执业医师者)
注: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后,可能涉及注册证书重新制作,现注册证书上的时间若无法证明达五年者,请及时去县办.证中心查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单位公章名称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相符。
十、《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与《执业时间证明》根据考生不同情况只选其一就行。
十一、考生试用岗位、工作岗位和报考岗位必须与试用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相符,如:临床专业毕业生在中医诊所试用则证明无效,必须在有中医科的医疗机构内试用。
十二、若试用机构在村卫生室,而卫生室负责人是乡村医生者则证明无效,必须要在执业(助理)医师带领下试用(但负责人本人要参加考试的可以用)。
十三、未尽事宜现场咨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