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通知要求,为做好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报名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后,大专学历按取得资格时间的年度满两年,中专学历按取得资格时间的年度满五年,但在拿到资格证的当年必须注册。
(如有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应提供单位、卫生行政部门的证明。如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曾办理注册变更,无首注时间,须提交系统中注册信息单,并须加盖注册部门公章。)
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不需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但提供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上,所在单位须盖章认可。
三、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考生1年试用期内涉及多家单位的,各单位均应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泾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1年医师考试报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