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议评价
对30份证明报考人员技术专长疗效的病例资料及诊疗患者评价材料进行评议评价。
㈡综合笔试测试考核
综合笔试测试考核由我局组织开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如下: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四、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
㈠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须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由各地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㈡综合笔试测试考核定于2012年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试题分值设定及合格标准
㈠分值设定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100分
⑴基本操作试题:40分。
⑵临床答辩试题:60分。
⑶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合格。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300分
⑴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⑵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㈡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合计达到60分为合格;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为有疗效的,为合格。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3、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综合笔试测试考核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