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将于3月21日—3月2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地点: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近6个月内2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白底照片1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新昌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