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乙方获取相应资格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
二、乙方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需要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甲方工作至少满五年。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五年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至本辖区其它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乙方取得乡镇助理医师资格后可以继续报考国家助理医师资格,取得国家助理医师资格后仍需依照第二款要求执行。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五、乙方必须为甲方的聘用或正式工作人员,甲方应依照国家有关要求为乙方支付工资及奖金。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濮阳考点留存一份,所在县(区)卫生局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