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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庐江县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3/21 字体:

五、实践技能考试

(一)考生持实践技能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依据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卫医发[2002]37号)规定,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www.med126.com须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六、医学综合笔试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由市医考办核发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综合笔试进入考场,须携带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七、考试费用

各报名点按照《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计秘〔2002〕13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预收考试费用(执业医师每人29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220元)。如考试收费标准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八、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考务工作时间安排完成报名确认、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等工作,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有关卫生单位要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发现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内容有误,应认真核实并予以改正,照片模糊不清的,应要求考生重新上传符合标准的照片。

(三)各有关卫生单位要认真核验考生报名相关材料,开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内容必须真实,严防假学历、假证明情况的发生。对出具虚假证明,放任持假学历、假证明报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1.庐江县报名点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

2.2012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现场确认报名汇总

2012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攻略

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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