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金卫医[2012]12号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响电站卫生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市医师资格考务工作的安排,现将我县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在我县医疗、预防、保健及计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具备规定学历资格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自2012年2月27日至3月15日。请网上已报名的考生于3月19日前将本人在网上录入的信息核对。对网上没有及时报名的考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同时进行网上补报。
三、报名费用
根据省、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会会议要求,今年报考执业医师每人预收580元,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预收480元,待准考证下发时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费用标准后再多退少补。
四、报名提供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要求考生报名全部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请立即办理,以免影响考试,无效、过期身份证不能参加报名)。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年限按《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执行。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加盖试用医疗机构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计划生育部门人员由计生委出具(附件1)。
(五)报考执业医师各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具有中专和大专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各类别考生,还应分别提交连续5年和2年的在岗证明(附件2)。
(七)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须提供学校的报考证明,证明中要注明所学专业,并在笔试前将毕业证书提供给报考的考点,方可参加考试。
(八)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除需提供以上执业助理报考的材料外,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由卫生局人事股核实确认)。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6、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与医师资格考试同时进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九)其他材料: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