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办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
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1层)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明;
2、毕业证书;
3、医师资格证书;
4、医师执业证书。
(二)报考材料整理顺序及注意事项
须按照下述顺序对报考材料进行整理,否则不予受理。
1、报名表一式二份(单位名称格式必须为“丰泽区XXXX”);
2、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若考生试用期内历经多个试用机构,则须由各个试用机构出具相应时期的试用期表现情况;中医专业,除却师承中医人员外,试用机构仅能为具有设置中医科的医疗机构),试用期时间一律书写为“XXXX年至今”。试用期证明须由所在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体诊所除加盖公章外,还须加盖卫协会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使用第二学历作为报考依据的,其第一、第二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均须提供);
5、电子学历证明(本〈专〉科学历的考生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下载〈格式见附件1〉),或考生生源地教委的招生名单(毕业院校与户籍所在地非同一省份的中专学历考生提供);
6、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注册所在医疗机构名称必须与报名表上单位名称一致);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正、副本均可,但必须使用A4纸张复印,且加盖单位公章;在医师法颁布之前〈即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个体开业医,应提供《个体开业医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或存根。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应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当时的批准文件,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加盖卫生局印章,分管局长、经办人签字后供考点、考区审核);
9、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必须写明单位、姓名、报考级别及专业,而后用固体胶粘贴至A4白纸上)
(三)必须由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报考人员材料,每位考生的材料均须使用档案袋整理装袋并写明考生姓名、单位、报考级别、报考类别后,方可至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确认事项;区卫生局不受理个人报考。
(四)执业助理医师拟报考执业医师的,中专学历考生执业注册时间须在2007年9月8日前,大专学历考生执业注册时间须在2010年9月8日前。
(五)符合报考学历要求的康复、美容专业,报名表内所学专业须选其他。
(六)《2011年省、市报考工作相关要求》与《2012年省、市报考工作相关要求》若有出入的,以2012年版本为准。
附件:1、学历证明样式
2、2012年省、市报考工作相关要求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