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医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等有关规定及《省卫生厅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鄂卫函[2010]666号)要求,经个人申报、逐级审核及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审,武钢二医院张建军等18名同志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6月19日至7月2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于7月9日前将有关情况反映至武汉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85697990。
特此公告。
附件: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武汉市卫生局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