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业医师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中文为中国医师联合会,英文为Chinese Medical Doctor Federation(CMDF)。
第二条中国医师联合会是由各科医生、各级医疗单位和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者及从业人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自律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各级各地区的医疗单位和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的人士,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促进各地医疗机构的建设和专业人才的成长,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工作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强化各级医疗系统内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和全方位的经济技术与合作,发挥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作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学术交流、进行典型调查研究、表彰先进典型、加强行业管理与自律,努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各地医疗机构和医师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推动医疗机构改革和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全心全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四条中国医师联合会对地方中医联实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中国医师联合会工作接受卫生相关部门业务指导,接受各级医疗卫生系统监督。
第六条本会大陆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广大医师、各级医疗单位和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者及单位会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的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常务理事会。
(二)建立、完善基层中医联组织网络,发展会员开展培训,指导各级中医联工作;实行行业自律性管理,协助卫生医疗部门建立医师考核体系,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积极探索医疗改革的新模式、新方法,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贯彻落实卫生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做好本会的管理工作。
(三)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动中医联会员开展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医疗改革和改善全民健康的各项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四)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情况,落实理事会决议;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广大医师的现状、要求和愿望,维护医师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争取扶持医疗卫生、医师资源、科研开发的项目和资金。
(六)培养树立典型,宣传、推广好的工作典型和经验。
(七)表彰嘉奖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各级医疗单位和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者及单位会员。
(八)督促、检查各级中医联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九)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刊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进步和发展。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会员类别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个人会员类别为普通会员、专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四类。
第九条会员资格: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机构中服务并获得执业许可的住院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编辑、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从事与医学专业有关工作,具备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及医药学界学会、协会工作者,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四)凡取得主治医师或相应技术职务后,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三至五年以上者;或经过专科医师培训已取得专科医师资格者,或取得本专科副主任医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申请为本会专业会员。
(五)具有5年以上会员资格,取得主任医师、教授、研究员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学术威望,在学科发展中起带头作用并作出重要贡献,热心支持本会工作者,可申请为本会资深会员。
(六)荣誉会员
对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医学专家、学者,或非医学界的外籍专家和知名人士,对我国友好,支持本会工作,对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医学交流做出重要贡献者,可申请成为本会荣誉会员。
(七)单位会员
与本会专业有关、自愿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从业人员依法成立并登记的社团,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研究机构、医药企业单位。
(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师和相关人士、机构要求加入本会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审核批准;
(三)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优先取得本会或所在专科分会的学术资料;(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完成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四)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六)按期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