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市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通知
京中医政字〔2013〕7号
各区县卫生局: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京中医政字[2009]59号)要求,现将2013年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户籍证件;
(二)在北京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申请报名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持有北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见附件1);
(二)二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见附件2,附证明人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三)《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见附件3);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
(五)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
(六)开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A4纸打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七)申请人本人提供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五年的证明(连续5年每年30份证明其技术专长疗效的病历资料)
(八)区县卫生局选择的30名居民和30名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的结论。
三、审核程序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向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的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卫生局提出申请,区县卫生局审核并选择30名居民和30名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后,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相应栏注明评议评价和审核意见医学全在.线.提供.,统一向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呈报申请人材料。
四、申请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申请人依法从事临床实践医疗机构所在辖区卫生局
(二)报名时间: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20日
(三)考试费用:372元
五、各区县卫生局向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呈报申请人材料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2月25日(需报A4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各1份,见附件4)。
上报地址:北京中医协会(朝阳区小关北里218号,北京藏医院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朱德新 64007339邮箱:zhudexin999@126.com(电子版)
附件: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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