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报名点、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卫生部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万州考点现场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ed126.com/wsj/;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med126.com/wsj/。
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一)现场审核提交下列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满1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可上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5、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时, 须提交1998年6月26日以前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往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材料如准考证书等。
6、在个体医疗机构、村卫生站(所)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考生上交本人报名资料一式一份,以A4规格装订成册,须按下列顺序排列:
1、考生自己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本人已签名)。
2、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