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十堰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等。
2、居民身份证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关于毕业证书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仅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1)凭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报考的;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以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同时提交专科学历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以我省中专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交湖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证明。
2、我省中专学历在湖北省教育信息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并同时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3、原则上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四)本辖区内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包括执业助理医师升报执业医师的)。
(五)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考生较多的单位,可统一提供一份)。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符合《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八)与网报系统中同底的白底色、小二寸照片2张。
(九)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助理执业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