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说明
1.试用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只在报考当年有效,不得用于下次报考。
2.试用医疗机构名称、登记号
登记号请按实习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填写,不允许过期。如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到期,应及时到医疗机构所在地政务大厅进行验印。
3.试用时间(年、月、日)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不允许涂改。请如实填写,精确到日,必须满一年。
4.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
此处填写实习机构负责人评语。
5.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情况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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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系、 |
医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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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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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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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级别 |
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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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名称、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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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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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
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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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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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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