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
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符合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的基本要求,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形式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习满三年可申请参加传统医学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指导带教老师必须是在宁夏范围内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
(二)报名程序
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经户籍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审核,向所在市卫生局申请报名,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对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考试条件的,交由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复核;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向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说明理由。
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执业所在地的市卫生局填写审核意见。
在非户籍地跟师学习人员,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出师考核申请
(三)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市卫生局也可统一采集);
4、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历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
7、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申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二)报名程序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经户籍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审核,向所在市卫生局申请报名,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对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考试条件的,交由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复核;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宁夏医学考试中心向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说明理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市卫生局也可统一采集);
4、申请人所在县(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县(区)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6、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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