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背面正中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类别及单位);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报名资料自上向下排列顺序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必须都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为户籍证明则放在确认表后)、申请表2份、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学历查询结果2份、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无学位证书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2份。上报的原件资料有:毕业证书(内芯)、学位证书(内芯)、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贴有照片);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6.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8.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4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在温州市卫生局或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9. 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报名时单位填写一定要规范,例如:“文成县**医院”、“文成县***卫生院”、“**诊所”,前面不能加“温州市”, 以此类推,以县为单位名称的开头。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仍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类别)2013年版》。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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