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按照省考区《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附件2)提交资料。
(二)学历鉴定要求:根据省考区文件要求,考生递交的毕业证书全部必须提供学历鉴定证明。
1.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可登录中国高等学历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网上验证,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中专学历:现场报名时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验证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认证中心,学历鉴定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3楼,电话:020-37626990.
3.分段培养学历: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学校学历)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三)考生备案要求:根据《转发省卫计委 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市卫函〔2013〕606号,附件3)精神,拟于2014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前进行备案。
1.已备案考生:于2013年10月前已向惠州考点确认备案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广东省惠州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2.未备案考生:
未备案但能够提供社保凭证考生: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持试用单位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做为证明材料报考,具体要求按省考区《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附件2)办理。
既未备案又不能提供社保凭证考生:
县(区)考生,由各县(区)报名点负责核实本辖区内考生的试用情况,确实符合试用期年限规定的,统一填报《未备案但报名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附件4)加盖公章,报市考点复核。
市辖区考生,由各试用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填报《未备案但试用单位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附件5)加盖公章,由试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将情况报市考点复核。
经审核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市考点办公室将统一汇总《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报省考区审核决定。
(四)计生部门考生报名要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考生须由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中加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军队考生报名要求:军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并加盖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两个部门的公章。
(六)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临床、中医)考生报名要求:现场报名同时需提交与该乡镇卫生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书复印件(经县(区)卫生局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确认并盖章),签订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知情同意书(附件5)及报考人员在岗声明(附件6)。
(七)所有考生均应提交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工作单位必须具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八)复印件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双人核验原件并签名加具报名点公章,整份报名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九)毕业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各种材料上的姓名、年龄必须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合的,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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