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完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医师信息,北京市2014年的医师定期考核全面启用“北京市医师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目前,我区存在医师执业变更和注销不及时的情况。为加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尤其是医师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管理,现就医师执业注册中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医师只有依法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才能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二、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教,使医师了解医师管理的有关政策,充分认识及时办理医师注册有关手续的必要性以及违反规定的弊端和危害。
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符合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的医师,尤其是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被开除等的医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四、各单位要加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30日前清理本单位医师信息,及时为申请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医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录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
联系人:任思岩 联系电话:69746214
附件:注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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