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医师考试合格考生
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及注册有关情况的说明
近日,接到部分考生关于2013年医师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及执业注册有关情况的咨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3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因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尚未下发,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4〕34号),明确了注册要求,合格考生可凭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资料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二、经咨询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医师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资格证书正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制作过程中,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有关事宜可通过考区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山东考区咨询。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咨询电话: 0531-67876297(省卫生计生委),67873088(考区办公室),67876212(注册办公室)
附件: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鲁卫医字〔2014〕34号)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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