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5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01号)现将我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1日9时至2015年3月20日24时,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med126.com/wsj//)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1、现场报名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学术交流中心。(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2、现场报名时间:按照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安排如下(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月23-24日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雨湖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月25日 岳塘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韶山医院、韶山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3月26-27日 湘潭县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3月30-31日 湘乡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3日 资料整理
4月7-10日 省医考中心审查
3、报名时考生向考点交验以下材料:
(1)网报的《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1份(在网报首页上下载)、小两寸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两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外省学历需现场下载学历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承诺书》。技能考试合格后,必须履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1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经考点催促仍未按时提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4、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没有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速到公安部门办理,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安排
1、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2、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湘潭市卫生局
2015年3月10日
更多执业医师考试信息: